私人行李物品出境运输介绍
办理程序:
选定港口->选择船期->打包装->定舱->送货(或安排上门提货)->报关->交费->取提单->目的港提货
注:
1,物品一定要有外包装:
A、电器、钢琴、家具、陶瓷、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、易碎类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
B、日用品、书籍等偏轻类物品可用纸箱包装
C、包装打尺后做好以下工作:
a、制作麦头:将“全名、电话号码及目的港”打印在一张白纸上作为麦头并编号顺序号,贴牢在包装表面。
b、按顺序号将箱子内装所有物品列明详细清单。
c、记录每个箱子的长、宽、高,以方便计算体积,作为付费依据,最后以仓库
打尺证明为准。
上一条:搬家费用与楼层的关系
下一条:搬家迁户口不更换身份证